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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未婚生子,抚养费如何判决?
来源: | 作者:yanganlvshi | 发布时间: 2022-01-19 | 3537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案情简介:

2018年,女方刘某与男方钟某确立恋爱关系开始同居生活。随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纠纷,随后感情破裂而分手。女方在同居期间已经怀孕,2019年生下一孩子。

孩子出生后刘某找过钟某,但钟某避而不见,刘某遂独自一人抚养小钟。随着孩子逐渐长大,教育医疗等开支增多,刘某无力负担。遂再次找到钟某提出分担孩子的抚养费。但钟某以不是孩子父亲为由拒绝支付抚养费。

庭审经过:

庭审中,刘某向法院提交了证据,经初步审查能够证明孩子与钟某之间可能存在亲子关系,而钟某仍坚持否认。刘某遂向法院提出申请亲子鉴定。经鉴定,确定钟某为孩子生物学父亲。

法院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与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和教育费等。

经综合考虑双方收入、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支出等情况,判令被告钟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刘某自孩子出生至起诉日孩子抚养费24000元,并支付原告孩子下年度的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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